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和娄底市娄星拍卖有限公司共同对位于双峰县青树坪镇中心大市场.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商铺)进行公开分弄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双峰县青树坪镇中心大市场 2.宗地编号: -1-71至-1-94 -2-95至-2-99 -2-01至-2-16 -2-66至-2-70 -3-37至-3-60 -4-17至-4-36 -4-61至-4-65 (共计99宗地) 3.宗地面积:合计.1平方米。 4.区位条件:按土地现状 5.规划用途:商服用地 6.使用年限:40年 7.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双规函〔〕48号 二、竞买人范围及报名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申请人可于年12月20日至年1月10日到青树坪镇项目推介中心(双峰县青树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拍卖文件和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竞买人在报名时先到青树坪镇项目推介中心(双峰县青树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通知书再到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进帐(账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1月10日12时止,凭进帐单办理报名手续,确认竞买资格。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年1月10日16时。 2.凡参加竞买者,法人(其他组织)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书面的委托书。 3.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 每宗地(弄)人民币5万元整,竞得人的保证金可充抵相应成交价款。 4.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年12月31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的,如竞买成交,每宗地(弄)优惠人民币元;在年1月5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的,如竞买成交,每宗地(弄)优惠人民币元。 三、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年1月13日8时28分 2.拍卖地点:青树坪镇中心大市场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商铺)出让手续时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由竞得人承担。 3.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含年已经参与预登记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的,每申请竞买一宗地(弄),不论是否竞买成交,均赠送青树坪镇中心大市场竣工纪念银币一枚(足银,30克)。年已预登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每申请预登记受让一个(弄)商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的,不论是否竞买成交,均赠送青树坪镇中心大市场竣工纪念银币一枚(足银,30克)。 4.为方便竞得人办理贷款,双峰县青树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联系银行代表到报名现场接受咨询。 5.竞买的有关规定及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联系办公室() 彭先生 陈先生1383807 杨先生 双峰县青树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年12月18日 长按图中小孩白癜风早期症状白癜风治疗贵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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