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9月16日下午6:30,《检察同期声》第十六期如期播出,本次做客双峰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的是双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辉。自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惩黑恶犯罪。

截至目前,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9人,提起公诉19件60人,决定逮捕、起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监督立案4件11人。在本期节目中,王志辉副检察长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及检察机关的职权职责,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典型黑恶势力案件,和广大听众交流了双峰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采取的具体举措、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鼓励广大听众积极主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让我们一起聆听吧!

首播时间(频道:FM88.8):每月第一、三周周一18:30-19:00

重播时间:每月第一、三周周六10:00-10:30、每月第二、四周周三18:30-19:00

来源双峰检察

《检察同期声》第十六期

主: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准时收听由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和双峰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打造的全新栏目《检察同期声》。今天检察同期声如期迎来了第十六期,本期我们邀请到了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辉做客我们的直播间,欢迎王检,现在有请王检和我们的听众朋友们打个招呼!王: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我是双峰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王志辉,很高兴通过电台与大家一起沟通交流。主:再次欢迎王检,想问一下王检,您作为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领导,今天来到我们的节目,想要和我们的听众朋友交流什么呢?王:想必大家都知道,自年1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作出重要指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因此,今天我主要和大家讲的是双峰县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想必检察机关政治站位很高,特别重视。王:确实如此,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统筹下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那检察机关具体是如何做的呢?王:我院党组先后5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具体工作;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院务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贯彻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要求,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机关党委、各个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党员有责”和“认清黑恶势力,主动检举揭发”主题党日活动。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7次召开会议,贯彻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加强扫黑办建设,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研究涉黑涉恶案件,查摆、整改问题。主:刚才您提到加强扫黑办建设,那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业化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呢?王:一是以刑检大课堂为依托,定期组织刑检干警、扫黑办成员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指导案例;学习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政策。二是邀请专家到本院讲授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司法实务问题。三是组织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涉黑涉恶案件。四是组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经验的专门团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主: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总体情况如何?王:自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9人,决定逮捕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9件60人、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7件。主:提前介入,能给大家解释一下具体什么叫提前介入吗?王:提前介入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应侦查机关邀请或者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经检察长批准,派员介入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案件讨论,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活动。主:这就是提前介入,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二年,重点是“深挖根治”,检察机关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方面是怎么做的?王:我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始终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案三查”指的是: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我院的具体做法是:要求每位干警树立线索发现意识,提升线索发现、挖掘能力,在平时的办案工作中多渠道、多措施挖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刑检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控申部门在接待来访群众、接受举报,监所检察部门在看守所日常监管以及社区矫正监督的过程中,均应询问是否有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保护伞线索,层报检察长审批后,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跟踪线索处理情况。目前,我院已向县公安局、县扫黑办、县纪委、市院监所处移送线索22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16条,保护伞线索3条,其他问题线索3条。主:王检,你在前面讲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律监督情况怎样呢?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三个方面。侦查监督职能主要通过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工作来实现。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监督立案4件11人。如,我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匡文平等人开设赌场案中,启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后公安机关将刘洪等人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我院予以批准。现匡文平等22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改革后诉讼监督工作规范,取得实效,我院加强了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个案监督和专项监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公诉部门严格依法追诉漏罪漏犯;量刑建议从严,量刑幅度控制在较严的半区内;从严从重惩处,加强审判监督。我院在办理邓某、王某某寻衅滋案中发现,邓某、王某某与其他人员还有多次拦截运砂车辆的事实,该案可能涉嫌恶势力违法犯罪,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体系,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机关依法追加起诉,并认定邓某、王某某系恶势力。该案经法院公开审理后,认定了本院起诉和追加起诉的全部事实系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邓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一个月。监所检察部门加大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的监督,我院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此外,监所检察部门还在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方面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主:我们都知道黑恶势力通常会通过非法手段大肆敛财,检察机关在“打财断血”方面有哪些举措呢?王:我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与打财断血同步进行。一是在审查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时全面审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的来源及去向严查细审。二是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三是对已查清的涉案财产建议法院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没收,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及时予以执行到位。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如,我院于年4月3日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已生效判决的7件3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财产刑予以执行,法院已执行20多万元。主: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的总体要求,检察机关在治乱强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有典型案例吗?王: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的总体要求,同时要求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我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注重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社会乱源,以求标本兼治。如:电信诈骗是社会乱象,同时伴随着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年12月我院在审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有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获得有效银行卡作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以便接收、转移赃款,不惜引诱个别在校中学生办理银行卡并进行收购。针对此种情况,我院立即向双峰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各学校紧急动员,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局要求学校强化教育、严密防范。双峰县教育局接到我院的检察建议以后,及时部署安排。县政法委、县扫黑办在接到我院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综合治理。随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双峰支行牵头,联合检察、法院、公安出台了《关于对16-18岁未成年人开立个人银行卡账户加强风险管理的通告》,并张贴到各大银行商业网点及乡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斗争,不仅要靠司法机关的大力查处、依法从严打击,各单位、部门也应当同心协力、全力出击,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应当积极参与进来。广大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以做一些什么呢?王检,请您和大家讲一讲。王:主要是举报。根据《娄底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实名或匿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相关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家也不用担心报复的问题,我们司法机关会对线索举报人提供保护措施。任何举报人依法举报的行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举报人因举报、作证请求予以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程序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双峰县扫黑办的电话号码为-,我院也开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线电话,号码为-,并且在我院大门口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期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年初以来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相继打击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切不可成为为非作恶、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主:好的,非常感谢王检今天的介绍,通过今天王检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尤其是通过王检精彩的讲解让听众朋友们对检察机关的职权职责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再次感谢王检做客本期《检察同期声》。王: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朋友。主:好的,今天的《检察同期声》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如果你想获取更多《检察同期声》栏目内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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