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感谢党的好政策!医院的‘一站式结算窗口’,健康扶贫真是扶到了我们贫困人的心窝里了……”11月21日上午,来自我县永丰镇月龙村的贫困户贺永连为其儿子贺跃华办理出院手续,(病人因左侧面部红肿,疼痛3天入院,后诊断为左侧腮腺炎、左侧颊面部疖肿,住院10天出院,此次住院总费用元)在医院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足不出户就领到了此次儿子出院后的系列补助多元。包括医保报销费用元(可报费用元),大病补助.44元,特惠保补助元。“真是太方便了,这么多的保险要是让我们自己去找公司报恐怕门户都找不到,现在好了,国家为我们贫困人员办了大好事,不要跑路,钱就到手了……”。

下午,家住永丰镇的胡女士在我院十五病室住院11天出院,住院总费用.12元,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处,胡女士一并领取了医保报销、大病补助、特惠补助及民政补助共计元,医院住院费用元后还领取了多元。

贫困人员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业务

病人或家属签合同

我院农合办工作人员按公式结算账单

在“一站式服务窗口"领取发票、报销单

结算、领取报销费用

院农合办主任贺拥民(右一)协助胡女士办理出院手续

我院农合办工作人员(右一)在"一站式窗口”为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签约前宣讲健康扶贫政策

院领导给贫困家属讲解健康扶贫政策、并指导办理结算手续

县民政局领导与我院农合办工作人员一起协商民政补助流程问题

我院农合办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

解读:双峰县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

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

“三提高”是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患4类9种疾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最高限额分别为元、元)。

“两补贴”是指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的补贴,农村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是指对罹患4类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是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摄影及编辑:刘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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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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